29日下午,內蒙古自治區召開全區領導干部警示教育電視電話會議,通報了內蒙古自治區供銷社原黨組書記兼理事會主任薄連根、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原副秘書長兼法制辦主任武志忠和呼倫貝爾市原副市長金昭違法違紀案,警示全區領導干部。(5月30日中國新聞網)
三起典型腐敗案例經過指名道姓的通報,從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的這種高壓態勢,更彰顯了中央領導從嚴治黨方針和求真務實、狠抓作風轉變的堅定決心,也充分說明了新一屆領導在腐敗問題上的絕不手軟、嚴查到底的魄力。
然而,透過實名通報的事實必須看懂背后的意義,真正的目的在于警示教育更多地人,取得效果才是關鍵。所有的黨員干部必須讀懂通報的教育意義,并且入腦入心,從根本上認識到腐敗的危害以及后果,反腐敗才能從“被動”變“主動”。
究其原因,“貪”還是一個“權”字在作祟。現在有些地方、單位和部門,權力缺乏監督、缺乏制約才會變得“隨心所欲”。所以要避免權力“尋租”,必須從建立健全權力運行約束上下功夫,重點要逐步實現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以最大程度地減少權錢交易的機會。
在物欲橫流的社會,官員們如何保持一個清醒的頭腦,如何做到清廉自律,遠離腐敗?必然是先要加強自身廉政修養,從思想上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堅定為人民服務的信念,想人民所想、解人民所憂,維護好人民切身利益,堅決杜絕徇私枉法、貪污腐敗行為。
筆者希望,這一連串的貪官被查能真正起到警示教育意義,能真正給妄想在貪腐上“做文章”的官員們敲響警鐘。要從根本上改變貪腐現象,還需官員從自身做起,從思想上認識到貪腐的嚴重性,才能從被動的查處到主動拒絕腐敗。(文/張雨竹)




